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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见股份(600093)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或倒计时三个月

2024-02-21 09:50



      虽然易见股份(600093)2023年4月4日才公告收到证监会处罚结论,但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虚假陈述索赔案的诉讼时效规则已经随着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修改而修改,如果以2021年5月·15日易见股份公告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为揭露日,那么易见股份投资者索赔案的诉讼时效或只剩下三个月左右。

       许峰律师认为,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诉讼时效规则不符合投资者为本的原则,建议在适当的时候对司法解释予以修改,以保障投资者的实际可索赔权益。

       前期部分易见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提交昆明中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该案提交法院已久,但法院方面一直没有立案。

       2023年4月4日,易见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易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易见股份2015年度至2018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2015年至2018年9月、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易见股份控股股东为九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冷天晴,易见股份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二、易见股份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5年至2020年,易见股份处罚涉及的相关各类虚假业务各年合计虚增收入分别为4,441,377,299.56元、11,919,663,519.42元、12,003,895,365.20元、10,469,873,593.76元、10,987,210,733.58元、6,428,643,331.81元,占各年度披露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26%、73.68%、75.20%、72.18%、71.59%、66.16%;各年虚增利润43,318,490.25元、684,312,866.58元、1,147,481,318.02元、1,121,297,875.75元、1,240,440,285.35元、-3,975,223,534.39元(考虑易见股份2020年自行计提的坏账准备),占各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9%、69.33%、96.46%、110.06%、142.94%、33.07%;扣除虚增利润后,2018年至2020年三年连续亏损。

       易见股份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6年4月25日到2021年5月15日之间买入易见股份股票,并在2021年5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诉讼时效可能仅剩下最后三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