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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尔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立案,邦讯技术索赔案持续推进,二股此前均有胜诉

2024-03-08 17:42



2024年3月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000760)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南京中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该案已经进入最后倒计时,诉讼时效已不足一个月,提醒投资者注意。

许峰律师代理的斯太尔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南京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

2021年3月31日,斯太尔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斯太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4-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

(二)2015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外收入及利润

(三)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

二、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

斯太尔2014、2015、2016年年度报告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除了斯太尔投资者索赔案,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

此前2022年1月7日,邦讯技术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决定书载明,邦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对外担保情况。邦讯技术未在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所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二、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在2015年4月30日到2019年6月27日之间买入斯太尔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者,以及在2017年6月14日到2020年6月17日之间买入邦讯技术股票,并且在2020年6月1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均还可继续发起索赔,两个股票的索赔案均已有过投资者胜诉先例,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