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久诚新闻 / 详情

广誉远(600771)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

2024-04-09 17:01



2024年4月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广誉远(600771)投资者索赔案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案由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

此前2024年3月25日晚,广誉远公告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广誉远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等规定,在2017年3月21日到2023年12月29日之间买入广誉远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除了此前已经提交法院的一批案件,后续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