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6 18:09
2024年7月1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德威新材(300325)投资者索赔案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一审胜诉判决,法院同时判决部分有责任的高管和中介机构承担不同比例的连带责任。
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此前2024年6月,再次提交南京中院一次立案,需要提示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三个月倒计时。
此前德威新材(300325)2021年11月4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德威新材违法的事实如下: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一)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二)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三)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四)重大诉讼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德威新材(300325)投资者根据上述处罚结论将德威新材以及相关有责任的董监高、中介机构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前期判决,在2017年12月4日到2020年7月9日之间买入德威新材股票,并且在2020年7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在最后三个月时效内还可发起索赔,如果经过指定机构核算存在损失的,也将获得胜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