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9 19:52
2024年7月5日,易事特(300376)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至此,易事特的违法事实已基本清晰,投资者可以据此发起虚假陈述索赔,要求赔偿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
上述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易事特涉嫌的主要违法事实为:
(一)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相关违法事实,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3年5月12日之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除了易事特索赔案已可推进,目前旋极信息(300324)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三个月左右倒计时,且系列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先例。
北京证监局〔202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陈江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北方信托·恒生一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恒生一号)证券账户减持“旋极信息”,陈江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陈江涛转让徐州中天涌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中天涌慧)股权间接减持“旋极信息”,陈江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0年3月25日到2020年5月23日之间买入旋极信息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留给投资者的时间已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