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7 17:49
2024年8月2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海洋(002086)投资者索赔案再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投资者获赔的调解书,投资者调解获赔。
另外需要提示的是,东方海洋(002086)第二次被证监会处罚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目前还在诉讼时效内,尚未起诉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诉讼。律师团队同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2年1月19日晚,东方海洋公告,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东方海洋违法事实如下: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判决先例,在2018年6月25日到2020年7月31日之间买入东方海洋股票,并且在2020年7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时效剩下四个月左右。
除了东方海洋投资者索赔案,目前华虹计通(300330)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该案前期已有两审胜诉先例,还可继续起诉,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许峰律师代理的华虹计通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2年12月29日,华虹计通(30033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证监局查明,华虹计通等违法的主要事实为:2017年华虹计通通过虚假贸易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共导致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896.39万元。华虹计通2017年年报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12日到2021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华虹计通股票,并且在2021年11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该案目前时效仅剩下三个月左右,“过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