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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朗科技(600225)投资者索赔案提交立案,园城黄金(600766)案索赔条件初定

2024-11-06 17:36



2024年11月5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卓朗科技(600225)投资者索赔案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0月30日晚,卓朗科技(600225)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卓朗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至2023年,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发展)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相关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48,912.89万元、33,861.50万元、65,612.78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45.19%、41.60%、72.46%、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30,989.93万元、33,861.50万元、35,713.19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7.68%、41.26%、86.08%、50.27%。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9月21日到2024年3月15日之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且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卓朗科技投资者索赔案提交法院立案,园城黄金(600766)投资者索赔案索赔条件已初步确定。

2024年11月5日,烟台园城公告收到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园城黄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园城黄金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668.90万元、营业成本3,668.9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7.48%、营业成本的39.38%;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495.18万元、营业成本6,495.1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8.86%、营业成本的29.73%。

二、园城黄金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虚增利润合计52.1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27%。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信息,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1年8月27日到2024年4月23日之前买入园城黄金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