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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股份(000976)、易事特(300376)投资者索赔案均再向广州中院再提交立案

2024-11-28 18:10



2024年11月2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华铁股份(000976)、易事特(30037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均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两案目前均还在诉讼时效内,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建议关注。

2024年10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华铁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其他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5月10日晚,华铁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信息,在2018年1月4日到2023429日之间买入华铁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4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此外,11月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也再向广州中院提交立案。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2024年7月5日,易事特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

(一)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2017年、2019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相关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相关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数据中心集成项目的代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综上,易事特涉嫌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3年5月12日之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