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8 17:50
2024年2月15日,宁科生物(600165)公告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至此,宁科生物投资者索赔增加一段索赔条件,此前一段条件的索赔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宁科生物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宁科生物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虚增2022 年营业收入7,659.41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7,722.20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 11.25%、46.59%,导致宁科生物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1、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截至 2022 年12 月9 日,中科新材、宁科生物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与德运新企业管理咨询(乐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运新)合计借款余额 10,800 万元,占*ST 宁科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2%。截至 2023 年9 月 14 日,中科新材、华辉环保与德运新合计借款余额6,426 万元,占*ST 宁科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88%。
上述重大借款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宁科生物迟至2024 年9 月26 日披露。
2、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宁科生物及其子公司中科新材、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立的 92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58个,其中45 个属于主要账户。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宁科生物分别迟至2024 年3 月14 日、2024 年6 月5 日、2024 年 7 月24 日披露。
3、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2024 年2 月7 日,中科新材完成当前批次产品包装入库后进入停产状态,该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宁科生物迟至2024 年3 月27 日披露。
此前2023 年5 月31 日,宁科生物公告称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其余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吴江明、黄海粟、陈瑞、张宝林、董春香、李宗义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根据宁夏证监局查明,宁科生物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
一,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情况;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三,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宁科生物后公告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68 个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宁科生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林某等 68 人投资损失合计5,602,425.8 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2年11月22日到2023年4月6日之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4月28日到2024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且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均还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