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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300310)股民索赔案再次获赔并新收调解书,天宜上佳 (688033)索赔案持续推进

2025-02-24 19:10



2025年2月20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宜通世纪(300310)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赔到位,投资者调解获赔,目前已完成该部分案件的全部结案工作,投资者已经收到赔偿款。同期,律师再次收到部分新作出的调解书,正在等待付款。

需要提示的是,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调解获赔到位,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3621日,宜通世纪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通世纪违法主要事实如下: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获赔案例,在2018年4月3日到202211月4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八个月倒计时,提醒投资者注意。

除了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出现新的进展,天宜上佳 (688033)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

许峰律师代理的天宜上佳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4月26日晚,天宜上佳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杨铠璘、章丽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天宜上佳公司于2024年3月8日知悉,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实施留置。天宜上佳公司直至2024年3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4年3月12日到2024年3月15日之间买入天宜上佳股票,并且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