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4 14:40
青岛中程(300208,以下统称恒顺众昇)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通报:
2020年12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青岛中程(300208,原恒顺众昇)投资者索赔案件走完法律程序结案,目前该等投资者已经获赔到位。
另外需要提示的是:
第一、该案诉讼时效到2021年4月届满,后续打算提起索赔的投资者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风险。
第二、起诉之前最好经过专业测算,前期案件代理经验来看,即使买卖时间符合索赔条件,但最终也有部分案件无法获得赔偿,投资者的时间宝贵,不要竹篮打水一场空。
第三、青岛中程(300208,原恒顺众昇)证券虚假陈述案的管辖法院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四、之前已提交材料但暂时没有进展的案件,考虑年底等因素,将在2021年元旦后梳理推进。
青岛中程(300208,原恒顺众昇)案的索赔起因:
此前2018年4月26日,尚未更名的恒顺众昇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经查明,恒顺众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的信息;二、未如实披露严重影响投资计划进展的信息;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四、提前确认多个重大合同的销售收入。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根据恒顺众昇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恒顺众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有责任的董监高作出行政处罚。
作为案件代理人之一,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投资者,在2014年8月26日到2015年8月4日之间买入恒顺众昇(300208)股票,并在 2015 年 8 月 4 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仍可继续提起索赔,该案是“示范判决”思路,法院仍然是“不告不理”,没有起诉的投资者基本没有获赔机会。
恒顺众昇曾在2020年半年报中提及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金额3,843.42万元,报告期共有186名投资者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当时报告期共结案6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