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2 12:27
作者:许峰律师,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一家上市公司将被发起集体诉讼的信息对证券价格影响巨大,应该作为内幕信息管理,证监会、投保机构、上市公司以及其他知情人都应该处理好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问题。从近期某案例来看,各方更多的急于表达对该信息的亢奋,对信披公平性考虑有所不够周全。
《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本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不管是八十条还是八十一条,都将“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作为了属于内幕信息的重大事件。
2020年12月31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日,首单集体诉讼案件已正式启动。
同在2020年12月31日,ST康美发布关于涉及诉讼公告,称2020年12月31日,ST康美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顾某某、刘某某等11名自然人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媒体非常确凿的将首单集体诉讼指向ST康美。
康美药业作为首单集体诉讼来说,合理合法,也符合集体诉讼的选案标准,但是翻看公开信息,并无明确的证据能将首单集体诉讼指向康美药业。
31日晚,康美药业公告的投资者诉讼请求为:
1、请求确认原告顾某某、刘某某为本起诉书各原告的诉讼代表人,并请求法院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
2、请求依法判决马兴田、许冬瑾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 410,522 元;
3、请求依法判决马兴田、许冬瑾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的佣金 123.17 元、印花税 410.52 元、利息损失 1,172.51 元;
4、请求依法判决各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从上述公告可以看出,这11人没有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想申请法院发起,并确认原告顾某某、刘某某为本起诉书各原告的诉讼代表人。
当前的代表人诉讼包含了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当下市场谈论的集体诉讼就是指特别代表人诉讼,以“默示参与、明示退出”作为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发起集体诉讼必须以普通代表人诉讼作为前提,普通代表人诉讼还未确定的情况下,何来集体诉讼?
有些人言之凿凿的点出首例集体诉讼是康美药业,要么提前获得了消息,要么在传播证券信息上不够准确。
康美药业作为首单证券集体诉讼的可能性是有的,但在2020年12月31日这样的时间背景下,去下一个十分明确的结论是否需要足够的证据?在上市公司和证监会、投保机构还没官方发布该集体诉讼信息的情况下,是否涉嫌内幕信息泄露?
将一家上市公司被发起集体诉讼的任何一个阶段的信息作为内幕信息管理都是必要的,这属于对上市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并且可能不仅仅是影响价格,甚至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退市、破产,以及其他更加严重的后果。较为普通的重大诉讼都是内幕信息,可能导致灭顶之灾的集体诉讼是不是?我认为非常是、特别是、不一般的是。
如果康美药业是首单集体诉讼,那么这个消息的披露管理可能不够严谨,不能说以后证实了就是首单,而去推定现在的表达就是合规的,现在讲一分话必须有一分证据,证据的呈现必须跟时间的推演匹配起来,但现在看来,有些结论下的略早。
《证券法》规定,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将首单集体诉讼确定为康美药业的证据是什么?信息来自哪里?如果是根据当前法律规定推测的,那是应该给市场和投资者交代清楚的。
《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该信息。投保机构如果要对某上市公司发起集体诉讼,证监会、投保机构、法院等可能都是内幕信息知情主体,在官方机构将首单集体诉讼指向康美药业之前,其他主体确定性的下结论的依据是什么?是泄露内幕信息还是传播虚假证券信息还是什么都不是?
集体诉讼属于重大诉讼中的重大诉讼,国内对于集体诉讼在各个方面的管理经验还不足,亢奋大于严谨,激动大于理性。个人认为,如果首单集体诉讼未来确定是康美药业,那么在这几天的信息披露问题上的合规性是值得讨论的,应该尽快把集体诉讼信息作为内幕信息管理起来,尤其做好上市公司之外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将集体诉讼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详细圈定,信息披露公平性并不仅仅是上市公司的问题,比如康美药业已在2020年12月31日对收到的诉讼情况做了披露,那么其他主体的信息披露和传播是否合规?
官方、投保机构以及康美药业应该尽快澄清首单集体诉讼是否是康美药业?在信息得到公平披露之前,建议康美药业向交易所申请停牌,交易所也应该主动关注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