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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银河生物股民索赔案获法院立案

2021-01-18 10:10


20211月1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一批银河生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以及缴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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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生物公告显示,20206月9日晚,河生物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广西证监局查明,银河生物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一)未按定披露关方非经营性占用金的关交易; (二)未按照定披露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三)未按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四)未按定披露河集所持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

20201024日,银河生物公告,黄某等42名自然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银河生物赔偿原告投资者损失共计25,115,055.09元。

20201117日,银河生物公告,李某等121名自然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银河生物赔偿原告投资者损失共计15,679,586.13元。

2020129日,银河生物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因2020年6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接受北海市公安机关调查,潘琦先生已办理取保候审,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起算。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6年7月1日到2019 年 1 月 24 日中午之前河生物(000806)股票,并且在2019 年 1 月 24 日中午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起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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