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5 14:38
2021年1月中旬,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圣莱达(ST圣莱,002473)投资者索赔案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投资者部分胜诉,但因为该案前后经历中小投服和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的核算,不合法不合理,久诚律师将继续代理投资者提起上诉,并将于近期向法院提交上诉状。
2020年12月15日,圣莱达(ST圣莱,002473)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投资者索赔,共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124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索赔金额合计81,242,063.42元。
2018年5月10日晚,圣莱达(ST圣莱,002473)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圣莱达的违法事实为:一、圣莱达2015年度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虚增净利润750万元;二.圣莱达2015年度虚构财政补助事项,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证监会对圣莱达顶格行政处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法院前期判决以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6年3月22日到2017年4月19日之间买入圣莱达(ST圣莱,002473)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许峰律师提示,在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的情况下,后续提起索赔的投资者获胜概率将加大,近期将继续代理投资者向法院提交材料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