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1 16:55
近期,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中天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北京金融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此后将继续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下一批投资者的起诉材料立案。
2020年9月8晚,中天能源(ST中天,60085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中天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天能源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6-2018 年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中天能源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6年6月22日到2019年6月25日之间买入中天能源(ST中天,600856)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中天能源虚假陈述索赔案的管辖法院为北京金融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