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7 11:31
2021年8月15日晚,豫金刚石(300064)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索赔进度推进一步。
经证监会查明,豫金刚石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豫金刚石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豫金刚石涉嫌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豫金刚石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导致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五、豫金刚石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豫金刚石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度业绩快报》涉嫌虚假记载。
证监会拟决定:
一、责令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郭留希予以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50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
同时拟对其他责任人作出处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7日到2020年4月8日之间买入豫金刚石(300064)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