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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中兵红箭股民索赔案已有胜诉,继续立案

2021-08-18 10:04




近期,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中兵红箭(000519)虚假陈述案还在持续提交立案,需要提示的是,该案已经进入最后倒计时,诉讼时效即将超过。许峰律师代理的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

2018年11月2日,中兵红箭(000519)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中兵红箭的违法事实为:

一、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核算销售收入,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中兵红箭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二、未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证监会决定对中兵红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16年3月15日到2017年8月2日之间买入中兵红箭(000519)股票,并在2017年8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案目前时效已不多,提醒注意,时效过后将无法获赔。该案前期已有两审投资者胜诉判决,已有部分投资者获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