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9 18:27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罗平锌电投资者索赔案已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立案,近期将继续提交下一批案件立案。需要特别提示,该案仅剩下最后二十天左右诉讼时效。
2020年12月31日,罗平锌电(002114)公告,根据与6名投资者签署的《和解协议》,公司已向其支付和解款项共计 1,139,876 元(含诉讼费)。
2020年9月8日晚,罗平锌电(002114)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罗平锌电(002114)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002114)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罗平锌电顶格处罚。证监会查明罗平锌电违法事实为:
一、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对罗平锌电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存在未及时披露、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二、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被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况;未按照规定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被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公开信息披露,在2016年5月5日到2018年6月22日之间买入罗平锌电(002114)股票,并且在2018年6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罗平锌电(002114)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
罗平锌电投资者索赔案的管辖法院为昆明中院,昆明中院此前已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案件绿大地、昆机等虚假陈述索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