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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澄星股份股民索赔案部分已开庭结束

2021-08-25 10:30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澄星股份索赔案已正式开庭审理,目前正在法院的判决。2020年,法院对该案采取了普通代表人诉讼模式。

2019年2月13日晚,澄星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澄星股份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澄星股份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澄星股份 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证监会对澄星股份顶格行政处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2年3月29日到2015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澄星股份(600078)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澄星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