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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联建光电股民索赔案9月24日深圳中院开庭

2021-08-27 11:39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联建光电虚假陈述索赔案将于2021年9月24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目前仅有不到三个月诉讼时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提醒投资者注意及时索赔。

2018年12月21日,联建光电(ST联建,300269)公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分时传媒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2014年虚增营业收入6,196,226.42元,虚增利润6,196,226.42元,虚增利润金额占当期联建光电披露利润总额的3.82%;2015年虚增营业收入36,374,615.98元,虚增利润35,060,049.54元,占当期联建光电披露利润总额的12.97%;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19,216,192.94元,虚增利润19,216,192.94元,占当期联建光电披露利润总额的4.07%。上述行为导致联建光电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故证监会对其顶格处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4月1日到2017年12月8日之前买入联建光电(ST联建,300269)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联建光电(ST联建,300269)股票的投资者可向联建光电(300269)等主体提起索赔。

近期,联建光电(ST联建,300269)投资者索赔出现重大进展,法院判决投资者索赔胜诉。根据联建光电(ST联建,300269)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收到起诉材料的投资者诉讼案件标的金额约为1.72亿元,本次已收到的判决书所涉及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7,125.32万元,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应赔偿给原告的损失金额合计为2,031.04万元,已收到起诉材料但尚未收到判决书的案件所涉及的金额约为1亿元,该等案件原告主要为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