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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联建光电虚假陈述索赔案当庭获得胜诉

2021-09-26 18:26




2021年9月24日,160余位投资者诉联建光电虚假陈述案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部分投资者出庭,此次庭审程序结束后,法庭休庭合议,并当庭判决被告联建光电赔偿投资者不同数额的损失。

此次投资者起诉联建光电,主要是因为联建光电在2013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分时传媒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导致联建光电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且联建光电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已经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号)处罚。因此,投资者根据该处罚决定,要求联建光电赔偿其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4月1日到2017年12月8日之前买入联建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联建光电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向联建光电等主体提起索赔,近期将继续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

此前2018年12月20日,联建光电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案已剩下最后不到三个月的诉讼时效,投资者如果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将会丧失胜诉权,许峰律师提示投资者注意诉讼时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