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久诚新闻 / 详情

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网络(002175)股民索赔案将于12月8日开庭

2021-10-22 09:12




2021年10月21日,收到法院传票,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网络投资者索赔案将于2021年12月8日在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东方网络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目前还可以发起索赔。

2020年11月20日,东方网络(ST东网,002175)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东方网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7月10日,东方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民事诉讼9起,涉诉金额合计13,910.99万元。其中,2019年 4月26日,东方网络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时,已经知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5起诉讼案件,涉诉金额合计10,236.70万元,达到最近一期(2018)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的16.13%。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东方网络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已经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而直至 2019年8月8日,东方网络才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6日到2019年8月8日之间买入东方网络(ST东网,002175)股票,并且在2019年8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