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4 14:44
2021年11月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天业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前该案前期已有股民两审胜诉判决。
更早之前,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济南高新(ST天业,600807)投资者索赔案部分已经胜诉并执行到位,部分胜诉后正在强制执行中,部分案件已经开庭结束,近期将判决。
2019年10月25日,天业股份(ST天业、济南高新,600807)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重大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违规重大担保未披露、虚增利润等多种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天业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顶格行政处罚,并对违规严重的主体市场禁入。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在2015年4月2日到2018年5月3日之间买入天业股份(ST天业、济南高新,600807)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此次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