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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000802)被正式处罚,股民索赔前期已立案

2021-11-05 13:43




2021年11月1日晚,北京证监会发布对北京文化(000802)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北京文化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年7月,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影视剧《大宋宫词》15%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10,800万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19年1月,海宁博润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2,3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10,188.68万元。

世纪伙伴与雅格特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38,000万元转让给雅格特。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5,5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35,849.06万元。

经查,《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时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 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

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 导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0月2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北京文化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获得北京金融法院正式立案,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目前还在继续接受投资者索赔委托。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3月22日到2020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北京文化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北京文化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