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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峰律师代理的243个天业股份股民索赔案再次获得胜诉

2021-11-18 15:49



2021年11月1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再次收到两百多位投资者的胜诉判决,法院判决被告济南高新向原告243位投资者赔付约1210万元,其中有一个机构投资者也获得了胜诉判决。

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济南高新(ST天业,600807)投资者索赔案此前部分已经胜诉并执行到位,部分胜诉后正在强制执行中,也有部分案件已经于2021年11月开庭结束,近期将判决。

2019年10月25日,天业股份(ST天业、济南高新,600807)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重大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违规重大担保未披露、虚增利润等多种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天业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顶格行政处罚,并对违规严重的主体市场禁入。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上述投资者胜诉基础条件为:在2015年4月2日到2018年5月3日之间买入天业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