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久诚法评 / 详情

许峰律师团队关于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的说明

2021-12-23 11:51



2021年12月21日左右,部分康美药业投资者收到了有关机构组织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后的赔偿款或部分赔偿款,如果没有收到,那么根据此次诉讼的判决,可能就是不符合此次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获赔条件,投资者可到广州微法院小程序查询自己是否获赔或向有关机构查询。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此前几年曾收到近四百位康美药业投资者的索赔材料,后根据我们的判断,在有关机构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之前,已于2021年3月左右将全部诉讼材料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包邮退回。

虽然我们的律师团队前期已从事部分工作,考虑到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我们未向任何康美药业投资者收取任何费用,现在以及未来也不会就此前的康美案收取任何费用,仅为曾经愿意委托许峰律师团队的投资者提供了尽力的关于康美案的免费咨询以及包邮退回服务。

即使有投资者在特别代表人诉讼有了实质进展后依然反复表示愿意有偿委托,我们还是耐心解释了特别代表人诉讼的便利性,并未接受任何康美药业投资者的委托。

许峰律师团队承诺,如果后续康得新案采取特别特别代表人诉讼模式,我们也将包邮退回康得新投资者的全部材料,敬请放心,如果康得新案不采取特别代表人诉讼模式,我们后续也将有序推进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