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4 19:49
天宝食品股民索赔案已有胜诉
2021年12月,天宝食品股民索赔案已出现股民胜诉判决。
2021年9月,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天宝食品投资者索赔案获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
2020年6月5日,天宝食品(00222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天宝食品的主要违法事实为:1、天宝食品未按规定披露2.5亿元重大担保事项。2、天宝食品未按规定披露2亿元重大担保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判决,在2016年8月25日到2018年12月26日之间买入天宝食品(ST天宝,002220)股票,并且在2018年12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东方网络(002175)股民索赔案被移送桂林中院审理
2021年12月底,因东方网络正在推进破产重整程序,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网络投资者索赔案被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移送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目前还可以发起索赔。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6日到2019年8月8日之间买入东方网络(ST东网,002175)股票,并且在2019年8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宏图高科(ST宏图,600122)股民索赔征集启动
2021年12月31日晚,宏图高科(ST宏图,600122)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因涉嫌与宏图高科相关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三胞集团立案。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买入宏图高科(ST宏图,600122)股票债券,并且在2022年1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及债券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鼎胜新材(603876)股票及债券索赔条件细化
2021年12月31日晚,鼎胜新材(60387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旭美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为鼎胜新材的关联人;二、鼎胜新材未按照规定在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2019 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也未对 2020年3月1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行临时公告。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鼎胜新材(603876)股票债券,并且在2021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及债券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蓝盾股份(300297)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29日晚,蓝盾股份(300297)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12月30日之前买入蓝盾股份(300297)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