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2 18:36
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收到法院送达的八菱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
需要提示的是,该案近期将继续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
此前2021年9月2日晚,八菱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八菱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在相关事项中,海南弘天未经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构成违规担保。王安祥通过与他人串通的方式违规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资助,造成上市公司资源和义务转移,构成关联交易,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第十二条的规定,八菱科技应当将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分别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上述事项,八菱科技未在2020年4月30日公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季度报告中如实披露。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0年5月23日之间买入八菱科技(ST八菱,002592)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