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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首批长园集团股民索赔案获赔到位

2022-01-20 18:21



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首批长园集团(600525)股民索赔案已获赔到位,目前进入结案程序。

此前2021年12月1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长园集团600525)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投资者胜诉判决。

2020年10月23日晚,长园集团600525)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长园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6月7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 名股东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80%股权。2016年7月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查,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2017年3月14日到2018年12月25日之间买入长园集团(600525)股票,并在2018年12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