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6 17:43
中毅达示范判决胜诉
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毅达虚假陈述索赔示范案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判决,投资者索赔获得胜诉。此次是被法院选作示范判决的案件,后续同类案件或将参照此次案件判决思路处理。
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许峰律师已再次代理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该案目前还是上海金融法院管辖,后续可能管辖会改为贵阳中院。
中毅达于2020年3月3日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中毅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毅达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二、中毅达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虚假记载关联方事项。针对2020年的处罚,投资者还可继续提起索赔诉讼。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4月16日到2017年6月20日之间买入中毅达股票,并在 2017年6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以及:在2017年8月1日到2018年3月23日之间买入中毅达股票,并在2018年3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奥瑞德股民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
2022年1月23日,许峰律师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部分投资者胜诉判决,法院判决奥瑞德、大华会所向原告投资者赔偿部分损失。近期还将收到大量判决书。
2022年1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奥瑞德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
2021年11月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100例奥瑞德投资者索赔案已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结束,目前正在等待法院陆续判决,已判决一部分。
2020年7月17日晚,奥瑞德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奥瑞德违法事实如下:
一、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五、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2日之间买入奥瑞德股票,并在2018年6 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