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8 18:22
飞乐音响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2022年4月2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2022年1月,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多个批次获赔到位。近期,我们还在推进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的继续立案工作。
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两审胜诉。
2019年11月2日晚间,飞乐音响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确认:“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 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在2017年8月26日到2018年4月13日之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需要提示的是,飞乐音响股民索赔案时效将满,投资者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风险。
许峰律师代理的永安林业股民索赔案已向福州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4月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永安林业投资者索赔案已向福州中院提交立案。
2021年8月23日晚,永安林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永安林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永安林业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二)永安林业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8日到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永安林业股票,并且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
许峰律师代理的豫金刚石股民索赔案已向郑州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4月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豫金刚石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向郑州中院提交立案。
2021年8月15日晚,豫金刚石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证监会查明,豫金刚石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豫金刚石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豫金刚石涉嫌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豫金刚石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豫金刚石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导致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五、豫金刚石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豫金刚石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度业绩快报》涉嫌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7日到2020年4月8日之间买入豫金刚石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许峰律师代理的中安消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武汉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4月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安消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武汉中院提交一次立案,该案已经进入最后诉讼时效倒计时。
许峰律师团队提醒投资者,目前该案已有投资者索赔两审胜诉判决,起诉被告涉及中恒汇志和涂国身的案件,已有判决先例。
2019年5月30日晚,中安消公告正式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涂国身、中恒汇志等也被顶格处罚。证监会查明,中安消技术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但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其评估值严重虚增,并且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中安科据此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证监会据此对上市公司中安消以及对中安消技术顶格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中安消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升达林业股民索赔案再次向成都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4月2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升达林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成都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1月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升达林业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
2019 年5月22日,升达林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升达林业存在以下违法相关事实:一、升达林业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二、升达林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升达林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目前法院一审认定的胜诉条件为:在2014年9月15日到2018年10月9日之间买入升达林业股票,并且在2018年10月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