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1 18:02
244位天业股份投资者索赔胜诉以及持续立案
2022年5月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收到244位投资者的二审胜诉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该部分案件近期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2022年5月5日、6日、9日、10日、1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天业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济南中院提交立案。
近期,早期部分案件再次执行到位部分款项,相关案件还在持续推进。
多个批次案件的强制执行材料已经提交法院,等待法院强制执行立案以及下一步安排。
2019年10月25日,天业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重大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违规重大担保未披露、虚增利润等多种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天业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顶格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在2015年4月2日到2018年5月3日之间买入天业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中安消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立案,时效将满
2022年5月1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安消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武汉中院立案,该案已经进入最后诉讼时效倒计时。
许峰律师团队提醒投资者,目前该案已有投资者索赔两审胜诉判决,起诉被告涉及中恒汇志和涂国身的案件,已有判决先例。
2019年5月30日晚,中安消公告正式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涂国身、中恒汇志等也被顶格处罚。证监会查明,中安消技术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但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其评估值严重虚增,并且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中安科据此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证监会据此对上市公司中安消以及对中安消技术顶格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中安消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华讯方舟二次涉信披违规被调查,股票索赔提示
2022年5月9日,华讯方舟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1年7月14日,华讯方舟公告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证监局对华讯方舟及有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华讯方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二、《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三、《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8月17日到2020年10月27日之间买入华讯方舟股票,并且在2020年10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以及,在2022年5月10日之前买入华讯方舟股票,并且2022年5月10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国投中鲁被证监会立案,股票索赔提示
2022年5月9日晚,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2022年5月10日之前买入国投中鲁股票,并且在2022年5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