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8 21:14
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亚太药业投资者索赔案收到胜诉判决
2022年9月2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亚太药业投资者索赔收到法院送达的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目前还在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梳理。
法院判决亚太药业向投资者赔付部分损失,同时法院也判决任军、陈尧根、上海新高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对亚太药业赔偿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太药业赔偿债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1年4月21日晚,亚太药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亚太药业违法事实如下:
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安徽贤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武汉光谷临床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2日到2020年1月2日之间买入亚太药业股票及可转债,并且在2020年1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及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