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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提交天业股份投资者索赔案立案,索赔倒计时,中天能源又违规

2022-10-10 21:40


继续提交天业股份投资者索赔案立案,索赔倒计时,中天能源又违规

 

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天业股份投资者索赔再次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本案很快过期,还有不到半个月,提醒投资者注意。

2022年9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天业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执行到位部分款项,还在推进执行工作。2022年9月2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天业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在济南中院开庭,近期将判决。

20191025日,天股份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重大关交易未依法披露、违规重大担保未披露、虚增利等多种法行证监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格行政处罚

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在2015年4月2日到2018年5月3日之间买入天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发起索

此外,2022年9月28日,中天能源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涉嫌违法事实为,中天能源披露的2017年至2019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中天能源披露的 2019、2020年利润,导致2019、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9月8晚,中天能源(60085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天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天能源未按照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6-2018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中天能源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许峰律师代理的中天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北京金融法院立案。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6月22日到2019年6月25日之间买入中天能源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8年3月31日到2021年9月22日之间买入中天能源股票,并且在2021年9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