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6 17:16
巴士在线股票索赔前期已有胜诉判决,两个月倒计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巴士在线投资者索赔案向湖州中院提交一次立案,巴士在线近期公司名称及股票名称发生的变更,并不影响投资者的起诉权利
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巴士在线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经提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2022年2月25日晚,巴士在线公告,通过调解形式赔偿股民28059563.72元。
2020年4月12日晚,巴士在线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巴士在线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系巴士在线全资子公司。巴士科技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在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其部分经营业务确认收入,累计虚增2017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43,936,446.57元。巴士科技纳入巴士在线合并报表范围后,导致巴士在线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9日到2018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巴士在线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中毅达股票前期已有一审胜诉,倒计时一个月
目前中毅达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倒计时,提醒尚未起诉的投资者特别注意。
2022年11月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毅达投资者索赔案二审已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2022年7月,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毅达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胜诉判决,该案是法院选定的示范判决案例,后续同类案件或将采取与此次判决相同的思路处理。
2022年8月下旬,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毅达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贵阳中院立案,中毅达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推进,中毅达更名以及注册地址变更不影响投资者起诉权利。
中毅达于2020年3月3日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中毅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毅达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二、中毅达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虚假记载关联方事项。针对2020年的处罚,投资者还可继续提起索赔诉讼。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4月18日到2017年6月20日之间买入中毅达股票,并在 2017年6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以及在2017年8月1日到2018年3月23日之间买入中毅达股票,并在2018年3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国华网安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
2023年2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国华网安股民索赔案已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认为国华网安存在如下违法行为: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国华网安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许峰律师认为,2022年1月26日到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2023年2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2022年6月17日,山西证券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年1月17日晚,山西证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二十一名被告之一,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案的金额:4,571,357,198元。
2021年4月12日,乐视网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7月11日之前买入乐视网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数知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许峰律师代理的数知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获得北京金融法院立案。2023年2月初,再提交一次立案,目前正在法院下一步安排。
2022年6月18日,数知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数知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19年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数知科技及子公司向河北国华、深圳奕明、山东晟舒鑫、芃博实业等四家公司(以下简称“四家关联公司”)转出295笔资金共计175,076万元,收回104笔资金共计129,870万元,交易金额304,946万元。2020年8月20日,张志勇向数知科技境外子公司借款17,819,708美元,折合人民币 11,761万元。上述交易合计316,707万元,直到2020年12月23日数知科技才予以披露。截至2020年11月30日,张志勇占用数知科技及其子公司余额为56,967万元。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1月30日到2020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数知科技股票,并在2020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工大高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哈尔滨中院立案
2023年2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工大高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哈尔滨中院正式立案。
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工大高新投资者索赔案已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2020年10月23日晚,工大高新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工大高新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工大高新通过上述方式累计发生向关联方工大集团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 10.16亿元。
二、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对外发生的上述18笔担保合计63.1亿元。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未及时披露。
四、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事项未及时披露。
五、工大高新相关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六、工大高新重大债务未清偿事项未及时披露。
七、工大高新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5月9日到2018年7月24日之间买入工大高新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银河生物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南宁中院立案
2023年2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银河生物虚假陈述索赔案再次获得南宁中院正式立案。此前部分案件已于2021年10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束。
2020年6月9日晚,银河生物(000806)公告,银河生物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广西证监局查明,银河生物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二)未按照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
(四)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7月1日到2019年1月24日中午之间买入银河生物股票,并且在2019 年1月24日中午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