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3 15:01
2月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同洲电子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一次立案,此前已有胜诉判决
2023年1月初,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同洲电子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2023年2月7日,继续提交立案一次,后续将继续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2021年7月8日晚,同洲电子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同洲电子违法事实:一、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二、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三、虚构销售收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4月29日到2019年10月26日之间买入同洲电子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月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北京金融法院立案
2023年2月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北京金融法院立案。
2022年6月17日,山西证券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年1月17日晚,山西证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二十一名被告之一,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案的金额:4,571,357,198元。
2021年4月12日,乐视网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7月11日之前买入乐视网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月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数知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北京金融法院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数知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获得北京金融法院立案。2023年2月8日,再获得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
2022年6月18日,数知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数知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19年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数知科技及子公司向河北国华、深圳奕明、山东晟舒鑫、芃博实业等四家公司(以下简称“四家关联公司”)转出295笔资金共计175,076万元,收回104笔资金共计129,870万元,交易金额304,946万元。2020年8月20日,张志勇向数知科技境外子公司借款17,819,708美元,折合人民币 11,761万元。上述交易合计316,707万元,直到2020年12月23日数知科技才予以披露。截至2020年11月30日,张志勇占用数知科技及其子公司余额为56,967万元。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1月30日到2020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数知科技股票,并在2020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月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华讯方舟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12月,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华讯方舟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2023年2月,继续提交立案。
2022年5月9日,华讯方舟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1年7月14日,华讯方舟公告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证监局对华讯方舟及有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华讯方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二、《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三、《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8月17日到2020年10月27日之间买入华讯方舟股票,并且在2020年10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月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凯乐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武汉中院提交立案
2023年2月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凯乐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武汉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11月2日晚,凯乐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经查,凯乐科技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凯乐科技开展专网通信业务的情况
(一)凯乐科技开展专网通信业务情况
2016年至2020年,凯乐科技与隋田力合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合作期间,凯乐科技仅在2016年存在少量专网通信业务。其他专网通信业务均为虚假,仅是按照合同规定伪造采购入库、生产入库、销售入库等单据,没有与虚假专网通信业务匹配的生产及物流,以此虚增收入、利润。
(二)凯乐科技虚构专网通信业务的实施情况
隗凯作为凯乐科技的副总经理、朱后利作为凯乐科技的副总经理(2020年7月隗凯辞职后由朱后利接任)负责专网通信业务的合同签订,隗凯或朱后利制作合同审批单和付款申报单交由朱弟雄审批。段和平作为凯乐科技副总经理、董事,负责专网通信业务的生产、入库。朱弟雄审批后,将付款申报单交给凯乐科技副总经理赵晓城。赵晓城收到付款申报单后,由其负责资金划转。专网通信业务的财务、资金业务总负责是凯乐科技的财务总监刘莲春和凯乐科技的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张健。
二、凯乐科技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凯乐科技虚增营业收入41.2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9.4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77亿元,虚增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8.99%,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4.97%。
2017年凯乐科技虚增营业收入110.9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101.7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21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73.31%,虚增利润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99.99%。
2018年凯乐科技虚增营业收入146.3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126.70亿元,虚增研发费用3.3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6.31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86.32%,虚增利润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44.84%。
2019年凯乐科技虚增营业收入136.1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114.68亿元,虚增研发费用3.9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7.56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85.85%,虚增利润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83.71%。
2020年凯乐科技虚增营业收入77.4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0.88 亿元,虚增研发费用2.0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51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91.13%,虚增利润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47.45%。
经测算,凯乐科技2017年至2020年的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凯乐科技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19日到2021年7月24日之间买入凯乐科技股票,2021年7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