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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胜利精密、宜华生活等八个股票索赔诉讼进展

2023-03-17 17:37



322许峰律师代理的亚太药业投资者索赔案二审将在浙江高院开庭

20232月中旬,上海久诚许峰律师代理的亚太药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绍兴中院正式立案。

202332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亚太药业投资者索赔案二审将在浙江高院开庭。

近期将继续向绍兴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9月2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亚太药业投资者索赔收到法院送达的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

2021421日晚,亚太药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亚太药业违法事实如下

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安徽贤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武汉光谷临床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20174月22日到2020年1月2日之间买入亚太药业股票及可转债,并且在2020年1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及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花王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315日,花王股份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花王股份涉嫌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9年,在肖国强的组织、指使下,花王部分以项目备用金借款、支付供应商款项、预付供应商款项的名义划出资金,通过多个中间方账户最终划转至肖国强、花王集团及利鑫进出口的账户,导致肖国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共计8,200万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4%。截至目前,肖国强及其关联方已归还 7,200 万元占用资金,仍有1,000万元占用资金未归还。上述资金划拨并非基于真实业务,实质构成肖国强及其关联方对花王股份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花王股份未按规定在2019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许峰师认为,20204月30日到2021430日之间买入花王股份股票,并在20214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3月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宜华生活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汕头中院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宜华生活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汕头中院提交立案。2023315日,再获得一次立案。

20228月1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宜华生活投资者索赔案已在汕头中院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2021年113日,宜华生活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华生活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二)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二、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许峰律师认为,2017年4月22日到2020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宜华生活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海陆重工实控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2023315日,海陆重工公告,控股股东、实控人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其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6年7月6日,其作为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李某就公司控制权转让事宜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对公司股份和控制权转让、相关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了约定。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期间,其与李某就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又先后签订了3份补充协议。上述4份协议签署后,均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披露有关公司控制权转让的重大事件,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许峰师认为,20167月6日到20221230日之间买入海陆重工股票,并在202212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3月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天海防务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2023年3月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天海防务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天海防务202282日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天海防务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包括关于28000CBM LNG 运输船建造合同和关于DJHC8008、DJHC8009两份船舶建造合同的相关情况。

天海防务2021111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经上海证监局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仲裁。(3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

许峰律师认为,20184月21日到 20211月26日之间买入天海防务股票,并且在20211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3月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胜利精密投资者索赔案继续提交立案,索赔倒计时

20233月6日、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胜利精密投资者索赔案再向苏州中院提交立案。

20231月,胜利精密公告,新增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同时公告前期部分投资者诉讼经法院调解已结案,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共4,513,770.8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4,053.5元。

许峰律师代理的胜利精密投资者索赔已向苏州中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安排,近期将继续推进立案工作,需要提示的是,该案已经进入诉讼时效倒计时,仅剩约两个月左右的诉讼时效。

2022921日,胜利精密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胜利精密违法事实如下

胜利精密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至2018年,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増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43,694.08万元、虚减营业成本22,347.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5,408.44万元 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4月29日,胜利精密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并对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   

许峰律师认为,2017年4月20日到2020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胜利精密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3月1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北京金融法院立案

20232月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北京金融法院立案。3月7日、14日,继续提交立案。

2022年617日,山西证券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1月17日晚,山西证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二十一名被告之一,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案的金额:4,571,357,198元。

2021412日,乐视网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许峰律师认为,2017711日之前买入乐视网股票,并且在20177月11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发起索赔。

 

3月1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嘉澳环保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湖州中院提交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嘉澳环保投资者索赔案已经两次提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20233月1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嘉澳环保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湖州中院提交立案。

2021年5月27日,嘉澳环保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嘉澳环保公司违法的事实系未将应合并未合并境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根据业务实质对相关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处理,导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2020年2月18日到2020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嘉澳环保股票,并且在2020年12月2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提起索